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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钾复合(复混)肥产品规格与标准

质量规格:

1.为适应我国复合(复混)肥料生产发展的形势,我国颁布了复合肥料国家标准 GB/T 15063-2020,于2020年11月19日发布,2021年6月1日实施。对于高、中、低浓度三类复合(复混)肥料的总养分含量,水溶性磷百分率、水分含量、颗粒粒度等项指标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各级肥料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进行复合(复混)肥料的生产,硫酸钾型复混肥遵循该标准。
2.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肥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和质量证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3.本标准适用于复合肥料(包括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本标准不适用于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复合肥料产品。

复合肥料应符合表1要求

表 1 复合肥料的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高浓度
中浓度
低浓度
总养分a( N+P2O5+K2O ) / % ≥
40.0
30.0
25.0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 ≥
60
50
40
硝态氮/ % ≥
1.5
水分d( H2O ) / % ≤
2.0
2.5
5.0
粒度( 1.00 mm~4.75 mm或3.35 mm~5.60mm ) / % ≥
90


氯离子f / %

未标“含氯”的产品 ≤
3.0
标识“含氯(低氯)”的产品 ≤
15.0
标识“含氯(中氯)”的产品 ≤
30.0


单一中量元素g

(以单质计) / %

有效钙 ≥
1.0
有效镁≥
1.0
总硫≥
2.0
单一微里元素h(以单质计) / % ≥
0.02

a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应小于4.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1.5%。
b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并在包装容器上注明为“枸溶性磷”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项目不做检验和判定。若为氮、钾二元肥料,“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项目不做检验和判定。

c包装容器上标明“含硝态氮”时检测本项目。

d水分以生产企业出厂检验数据为准。
e特殊形状或更大颗粒(粉状除外)产品的粒度可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
f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0%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高氯)”:标识“含氯高氯)”的产品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可不做检验和判定。
g包装容器上标明含钙、镁、硫时检测本项目。
h包装容器上标明含铜、铁、锰、锌、硼、钼时检测本项目,钼元素的质里分数不高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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