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氯化钾进口不再“法检”
来源:钾肥与中微肥部整理
时间:2021-06-12
导读:2021年6月10日,海关总署2021年第39号公告调整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正式开始实施。根据公告,国家自6月10日起取消了纯氯化钾进口“法定检验”监管措施。
2021年6月10日,海关总署2021年第39号公告调整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正式开始实施。根据公告,国家自6月10日起取消了纯氯化钾进口“法定检验”监管措施。
附件: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695642/202106030848109137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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