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注册

市监总局质监司图解涉及化肥产销的新《规定》

来源:政府网站 / 钾肥与中微肥部整理 时间:2023-05-12
导读:5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0.gif

5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次规定重要工业产品必须设置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岗位。


化肥属于国务院公布的现行《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中10类产品中的一类,涉及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肥料级磷酸氢钙等3种复肥产品和4种磷肥产品。其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属于此次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范围。


根据《规定》,这7种化肥产品的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均需要设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岗位,需要结合本企业质量安全特点制定《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形成《每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以及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记录。


1.jpg


(来源:政府网站 / 钾肥与中微肥部整理)


中国化工学会化肥专业委员会
钾肥与中微肥部
—— 福天下 无不至 ——
政策/智库/品牌/课题/会务/培训
投稿邮箱:jfyzwf@163.com

0004.jpg

    客服

    在线
    客服

    关闭
    公众号
    扫码关注或长按图片保存至手机,
    在微信中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