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再扩容,财政还会给补贴
近日关于农业保险的舆论引发关注。媒体记者在河南多地调研时发现农业保险这个“靠山”却让不少农民大失所望,存在赔付标准不明,赔付金额普遍偏低,未受灾还能“返还保费”等问题。
最新消息来了:今年起,中国在全国各产粮大县开展三大(稻谷、小麦、玉米)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实施保费补贴。
近年来,中国不断扩大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范围,稳定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此前,两种农业保险已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区产粮大县全覆盖。
13日,中国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公布,自2023年起,各产粮大县有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在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自愿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
其中,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保障水平覆盖农业种植收入。
保险保障对象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等全体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财政部等三部门介绍,保险费率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确保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要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
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要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
两种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原则上均不得高于相应品种产值的80%。
在省级财政保费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不含大连市)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
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保费补贴资金,不得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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