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18日消息,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公开资料显示,唐仁健,男,汉族,1962年8月生,重庆人,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第二十届中央委员。2020年12月,他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至此番被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17日消息,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统一部署,近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农业农村部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中央巡视组将在农业农村部工作3个月左右,主要受理反映农业农村部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 湖北、湖南、重庆、云南典型案例
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生态环境共性问题,也找准各省(市)突出问题。各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一批7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2024年5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省发现,荆州市洪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不力,洪湖水环境质量下降和生态退化问题突出。
洪湖是湖北第一大淡水湖泊,是江汉平原重要的调蓄湖泊和生态屏障,也是长江中下游最具代表性的湖泊湿地和生物多样性区域之一。2012年以来,洪湖水质持续恶化,2021年至今一直为Ⅴ类。水生植被覆盖度低,仅占全湖面积12%,不到有记录以来历史较好水平的1/5,沉水植物几乎消亡,野生红莲面积大幅度减少,底栖动物多样性降低,物种数仅为有记录以来历史较好水平的1/4。 一是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洪湖是荆州市主城区、监利市、江陵县等城镇排水的主要受纳水体。2018年12月印发的《湖北省洪湖湖泊保护规划》要求,到2025年完成现有建成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荆州市第二轮管网排查任务目前仅完成城区65%,错混接问题依然严重,管网建设改造迟缓,部分区域污水直排问题突出,对洪湖水质造成影响。
督察发现,荆州市主城区雨天大量雨污混合水通过雷家垱、草市等6个雨水泵站直排河道。监测结果显示,雷家垱雨水泵站外排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49毫克/升、氨氮浓度为15.8毫克/升,分别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2倍、2.2倍,草市雨水泵站外排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10毫克/升、氨氮浓度为21.8毫克/升,分别超标1.2倍、3.4倍。
图1 2024年4月19日,督察组暗查发现,雷家垱大量雨污混合水直排河道
监利市江城路截污闸东南雨水泵站大量直排雨污混合水,化学需氧量超标1.4倍,在林长河形成超过1公里漂浮污泥的污染带。江陵县2014年陆续开发建设的万佳时代小区,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直排污水形成黑臭水体,最终都通过沟渠流入洪湖。图2 2024年4月20日,督察组暗查发现,林长河漂浮污泥的污染带
二是养殖污染严重。畜禽养殖废水、水产养殖尾水是入湖污染的重要来源。督察进驻期间,随机抽查8家规模化养殖场就有4家存在问题。监利市园梦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直接将生猪养殖粪污抽排至场外沟渠,群众反映强烈。监利市远富家庭农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利用约8亩无防渗措施的池塘存放粪污。洪湖市茭牌湾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废水随意排放,通过私设软管排入周边水体。洪湖市晟鹏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沼液池私设软管通向沟渠,养殖废弃物长期在沟塘旁随意堆放,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图3 2024年5月12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监利市园梦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废水直排沟渠 大量未经处理的水产养殖尾水,通过沟渠排入四湖总干渠,最终汇入洪湖。2019年以来,国家和湖北省均要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大力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动实现尾水达标排放。荆州市目前完成养殖池塘改造治理面积仅占总面积的13.2%。抽查发现,部分已建成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运行也不正常。监利市毛市镇光荣村乾坤水产养殖家庭农场项目治理设施长期停运,养殖尾水直排;新沟镇振华渔业治理项目生物接触池、生物刷大面积破损,不正常运行。 图4 2024年5月10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振华渔业治理项目生物刷大面积破损,不正常运行
湖北省2019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要求,荆州市2021年1月底前应完成19.99万亩退垸还湖任务。荆州市以开展生态种养等名义保留4.5万亩。抽查发现,胜利大垸、滨湖渔场、斗湖渔场围垸内有多处名义为“人放天养”模式的养殖场,实际上仍然是投肥养殖。
三是生态保护修复还不到位。2018年12月印发的《湖北省洪湖湖泊保护规划》要求,在茶坛东南、西南角以及下新河入湖口等重要河口和植被稀疏区域设置湿地植物恢复点,在茶坛和金坛之间区域栽植327.8公顷耐干扰性强的沉水植被,在清水堡示范区恢复浮叶植物群落面积405.4公顷,督察发现上述项目均未实施。蓝田河口示范区恢复浮叶植物群落面积615.4公顷生态恢复项目,也未开展初步设计。
图5 2024年5月13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洪湖市茶坛村西南角大面积裸露 2022年9月,省有关部门印发《湖北省洪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应于2022年底完成的洪城河、张大口河、挖沟子河清淤工程,均未实施。2021年1月,省有关部门印发《湖北省五大湖泊防洪排涝与生态调度意见》要求,通过水量水位调节,促进湖区植被恢复和实施生态补水。督察发现,习家口闸、荆襄河闸和高场南闸部分时段入湖生态流量不足,达不到补水要求,生态补水措施难以满足水质改善要求。荆州市和有关部门对洪湖生态保护治理有畏难情绪,决心不够,不碰硬、慢作为,流域规划统筹不力,推动落实洪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主要措施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2024年5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南省发现,环洞庭湖的益阳、常德、岳阳等地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洞庭湖湿地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洞庭湖是长江流域重要通江湖泊,湿地生态资源丰富多样,湖区周边分布着25个自然保护区、22个湿地公园、18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督察发现,洞庭湖区域一些地方生态保护工作不严不实,湿地生态面临恶化风险。 一是退林还湿半途而废。为解决严重威胁洞庭湖湿地水生态安全的欧美黑杨种植问题,2017年,湖南省制定《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杨树清理工作方案》《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到2020年底前全部清退自然保护区内欧美黑杨,并同步开展退林还湿、平沟还水等生态修复工作。督察发现,益阳市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欧美黑杨已清退,但平沟还水等生态修复工作基本未开展,保护区内沟、垄密布,湿地生态整体性被切割,总面积约18.3万亩,其中位于核心区、缓冲区共7.1万亩,“恢复近自然湿地景观,增加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的要求基本没有得到落实。 图1 2024年3月,督察组暗查发现,益阳市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仍然存在大量的挖沟抬垄区域(左图为南洞庭湖自然湿地景观,右图为南洞庭湖挖沟抬垄现状)
二是违规种植死灰复燃。督察发现,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已经完成欧美黑杨清退的区域,违反《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杨树清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复种了大量林木。当地政府组织清退保护区内欧美黑杨的同时,益阳沅江市水利部门却于2017年10月至2022年1月,擅自签订25份租赁合同,将本应实施生态修复的2.1万亩欧美黑杨清退区域出租给个人,违规用于枫杨、旱柳等林木种植。督察组暗查发现,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正在挖坑种树,清理整顿工作不彻底,违规种植死灰复燃。
图2 2024年4月,督察组暗查发现,益阳市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欧美黑杨已清退区域正在挖坑种树 三是非法采砂破坏湿地。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位于常德市澧县、津市两个区域,保护区面积11.9万亩。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采石、挖沙。督察发现,2019年7月常德澧县水利部门违规审批,允许澧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澧县东跃商贸实业有限公司在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的孟姜垸洲滩内进行采砂作业,截至2022年6月,非法采砂1779万吨,孟姜垸洲滩被挖空1835亩。为使违法采砂合法化,2022年12月,津市市政府拟将孟姜垸洲滩调出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未得到上级部门批准。2023年9月,省水利厅印发《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7年)》,明确要求孟姜垸采区“在相关自然保护地范围调整方案批复前,不得采砂”,但2023年10月澧县水利部门再次违规审批,同意澧县九澧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澧县湖洲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采砂公司继续采砂作业,截至督察进驻时,非法采砂124万吨,孟姜垸洲滩再次被挖空250亩,累计挖空面积达2085亩。现场督察发现,孟姜垸洲滩内堆存约17.6万吨砂石,部分船只在澧水干流河道分选砂石,泥浆水直排,严重破坏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图3 督察组查询卫星影像显示,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孟姜垸洲滩被大面积采挖
图4 2024年4月,督察组暗查发现,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孟姜垸洲滩正在采砂
此外,汨罗江河口段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湘江、汨罗江交汇处,每年3月至6月为特别保护期,不得从事可能对保护区内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2024年4月,岳阳市汨罗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在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开展河道底泥及采砂尾堆清理作业,侵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鱼类繁育、索饵,严重影响保护鱼类及其生存环境。
益阳、常德、岳阳等地对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整改工作不严不实,违规种植、违法采砂屡禁不止,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3、重庆市云阳县奉节县岸线自然生态受到破坏 监管不严违法违规问题突出2024年5月,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庆市发现,云阳县、奉节县对长江岸线保护不力,部分港口码头违规建设,破坏岸线自然生态。 长江岸线是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资源,保护修复好长江岸线,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大局。重庆市云阳县、奉节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地,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中肩负特殊重要责任。 一是违法侵占岸线。长江保护法规定,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云阳县、奉节县超过规划岸线范围违法建设码头,乱占滥用、粗放低效利用长江岸线资源,挤占自然生态空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明确,建设港口设施应当符合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重庆港总体规划(2035年)》已明确规定各港口码头可利用的港口岸线长度。督察发现,云阳县云安联盛码头于2008年建成,至今仍未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长期违规占用岸线约800米;云阳县灯笼桥码头规划岸线65米,实际占用岸线约250米,并在三峡库区消落区违规修建作业平台,堆放大量砂石,造成生态破坏。奉节县金槽垃圾衍生燃料专用码头规划岸线200米,实际占用岸线约560米;卫星影像显示,该码头还存在超规划泊位作业问题。2024年3月,督察组暗查发现,该码头旁还存在一座无名货运码头,占用岸线约60米,并建有下河道路。 图1 2024年5月12日,督察组现场督察使用无人机拍摄,云安联盛码头长期违规占用岸线
根据《重庆港总体规划(2035年)》,云安联盛码头、灯笼桥码头规划港口岸线利用效率分别为3333吨/米、6154吨/米,但实际港口岸线利用效率分别为625吨/米、1600吨/米,仅达到规划港口岸线利用效率的19%和26%,低效利用问题突出。
二是码头整改不彻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位于云阳县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的杨根码头和绍新码头,应拆除并完成复绿;位于实验区的黄石代李子码头和镇瑛码头应整改提升。2021年12月,云阳县公示整改销号。
此次督察发现,杨根码头设备设施未拆除,绍新码头虽已拆除部分设备设施,但未开展覆土复绿,2座码头仍具备客货运船舶靠岸及散货装卸能力。黄石代李子码头超规划占用岸线224米,镇瑛码头私自修建下河道路侵占岸线,2座码头还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污水直排,超规划泊位作业等问题。
图2 2024年3月18日,督察组暗查发现,杨根码头仍具备通航能力
图3 2024年3月18日,督察组暗查发现,镇瑛码头超规划泊位作业
三是生态破坏严重。云阳县于2020年违规建成投运三坝溪综合砂石码头,违法占用岸线1112米。2021年12月,云阳县在编制《重庆港云阳港区专项规划(2035年)》时,将三坝溪综合砂石码头占用的536米岸线纳入规划范围。督察发现,该码头仍违法占用576米岸线,且已将其完全硬化,岸线自然生态受到严重破坏。 图4 2024年5月10日,督察组现场督察使用无人机拍摄,三坝溪综合砂石码头占用并破坏岸线自然生态
此外,云阳县凉水井砂石堆场,占用滩涂近20亩,且在三峡库区消落区违规堆放砂石,生产废水直排长江一级支流汤溪河。奉节县南北安全通道项目半岛隧道段,在朱衣河右岸露天堆存大量施工物料、砂石、建材等,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云阳县、奉节县对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对长江岸线监管不严、保护不力,督察整改不彻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2024年5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发现,一些市州天然林毁坏屡禁不止,公益林管理漏洞频出,经济林更新偷梁换柱,森林保护不到位。
云南省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保护好云南的森林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以及长江、珠江上游水源涵养意义重大。 一是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2019年7月,国家印发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督察发现,临沧市盗伐天然林问题突出,仅临翔区蚂蚁堆一个乡,就有5处天然林被盗伐,共215亩,其中160亩为2024年盗伐,并违规烧山,森林生态遭到破坏。 图1 2024年4月17日,督察组暗查发现,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大片天然林被毁 森林法规定,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要求,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督察发现,2020年12月,临沧新景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伐区调查表时,将蚂蚁堆乡杏勒村126亩天然林按人工林违规申报,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把关不严,违规发放采伐许可证,实际采伐过程中越界开采,导致159亩天然林被毁。2023年2月,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又申请将上述地块违规调出天然林范围,省市两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把关不严,予以同意。 一些地方在天然林下种植咖啡、茶叶过程中,为了提高产量,采取围剥树皮等隐蔽性手段,造成林木死亡。督察组抽查发现,在西双版纳景洪市普文镇秤杆村,因咖啡种植已累计蚕食天然林15.9亩,63棵树被从根部围剥树皮。 图2 2024年4月20日,督察组暗查发现,景洪市普文镇秤杆村天然林根部被围剥树皮 二是经济林更新偷梁换柱。森林法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更新造林。督察发现,景洪市橄榄坝农场以采伐更新的名义,对4526亩橡胶林进行采伐后,未按照地方林业部门批复的《更新采伐调查作业设计》标准补种橡胶,而是大量种植波罗蜜等经济作物。景洪市嘎栋街道1384亩橡胶林采伐后有872亩违规改种香蕉。根据当地提供的统计数据,2020年以来,西双版纳州橡胶林等林木被采伐后,未按标准补种橡胶的地块高达3.45万亩。 图3 2024年5月11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景洪市橄榄坝农场采伐橡胶后违规种植波罗蜜 水土保持法规定,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景洪市农垦集团所属国营景洪农场二分场、四分场和嘎洒街道沙药社区二组等地2019年至2023年以采伐更新的名义,大面积砍伐山地橡胶林等林木后,未按采伐作业设计要求种植橡胶林,而是违规大量种植香蕉、菠萝,且大部分处于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上,有的甚至超过60度,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严重。根据西双版纳州制定的整改方案,应严格按照采伐作业设计和造林技术规程的标准恢复植被。但此次督察发现,景洪农场采伐的8150亩橡胶林中,仍有6362亩未恢复为橡胶林。 三是公益林管理有漏洞。森林法规定,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两岸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应当划为公益林。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临沧市黑惠江沿岸林地应划为国家级公益林,实际一直未划定,涉及林地约9000亩;南汀河周边林地应划为省级公益林,也未划定,涉及林地9万余亩。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2022年4月,景洪市将349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调出。《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国有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2023年9月,景洪市将1.65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调出。 临沧市、西双版纳州及其有关部门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存在的林地严重破坏问题监管不力,甚至存在审批、调整、变更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